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深前海〔2016〕170号)规定,现下达深圳市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房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扶持资金扶持企业3家,扶持金额438.5万元;
二、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房租扶持资金扶持企业2家,扶持金额6万元;
上述资金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三、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资金使用需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及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资金使用计划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房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1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现金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扶持金额 |
1 |
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90.03 |
2 |
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4.61 |
3 |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2016) |
113.85 |
合 计 |
438.50 |
附件2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7年度第三批总部企业人才房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扶持金额 |
1 |
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 |
2.40 |
2 |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0 |
合 计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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