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深圳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引》。企业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根据参保职工人数,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申请资金上限为500万元,最多可申请3个月补贴。
所谓“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据介绍,申报企业应满足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要求。补贴月份为2020年1月到12月,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保人数最多的月份,最多可享受3个月。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大型企业,可以申请今年各个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且招录人员在今年为首次入职,从未在该企业有社保缴交记录,可申请对应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而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符合“停工停业”认定条件月份的补贴。企业当期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即可认定为符合“停工停业”条件。其他的中小微企业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对应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其中,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上述企业吸纳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需由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身份在有效期内。
意向申报企业需在今年12月28日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企业可在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或在12月1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以工代训补贴”事项,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月份逐月申请培训补贴。符合申请资格和规定要求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依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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