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深圳公司减资办理的方法。
一、从实际情况看,办理公司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实际资产悬殊过大,注册资本失去了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如果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二、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
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制作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收到通知书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成立新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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