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小额贷款公司]对出资人的要求:
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境外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
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人。
[注册小额贷款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有要求:
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4亿元。
[注册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有要求:
主发起人限于: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境外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
[注册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2.近三年连续赢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5.符合深圳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6.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文件依据:①关于印发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②深圳市金融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准入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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