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之后还可以继续经营吗?小编在这里告诉您,答案是不可以哦。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要注意区分,以下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1、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实际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所以深圳公司注销之后务必不能在继续生产经营,以防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严重的法律后果。
Copyright 2013-2025 前海百丰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32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