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就有可能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异常公司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的操作方法。
最常见的企业异常包括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未在有效期内公示企业信息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
一旦企业列入异常,企业信誉受损,不处理后果越来越严重!首先异常企业风险高。深圳公司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不但面临行政部门罚款,公司主要人员以后都不得担任法人和企业负责人,除此之外异常企业会面临行政部门联合惩戒,公司信用受损经营活动处处受限。另外税务异常牵涉广。深圳公司被税务部门列为税务非正常,不但要缴纳逾期不报的罚款,而且公司不能正常报税开票,企业比冻结还难受,法人全国名下的公司都限制办理税务事项,而且信誉也会受到影响。
而且一旦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会一直存在,即使移出了名录也会存有记录。如果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还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异常公司移除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复杂,企业可根据相关规定向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即可,常见异常移出的几种情况为:
一、年报异常:因年报未按时提交而被纳入异常的深圳企业移出异常,应补报年报,如涉及到罚款的应将罚款交齐再将未申报的年报补齐,然后申请移出。企业连续两年未按时申报年报将被处以五千元罚款,连续三年及以上为提交会被处以一万元罚款。
二、地址异常:因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纳入异常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可以提起申诉,提供公司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文件。如果已经进入异常名录,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证明材料,且经实地审核确实无误才可移出异常。
三、因抽查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而陷入异常:需提供所要求的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才能解除异常,具体解决办法以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为准。
企业陷入异常不是小事,需重视、重视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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