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闻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9-03-16 09:29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财务部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深圳市规定详情参阅:《深圳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